一、志仲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大雄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5月至12月,时任志仲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大雄在分管志仲镇危房改造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危房改造材料,没有核实危房改造的真实情况,也没有对申请危房改造农户新建房屋进行实地验收,致使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2.1万元被骗取,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陈大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千家镇抱串村党支部委员、文书邢孔清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邢孔清作为贫困户邢某某的帮扶责任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他人违规享受扶贫待遇,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邢孔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