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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儋州市环卫局收取居民垃圾处理费是否合理?部门回复:合理收取

时间:2019-08-08
网友“林林”在留言中说自己是儋州市那大镇的居民,前两天,有两位自称环卫局的工作人员来收取垃圾处理费,一个月6元,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费用72元,并出具了盖有环卫局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对此,网友提出了质疑:在那大镇居住了那么多年,从没见过有关部门找居民收取过这笔所谓的垃圾处理费。请问,这笔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

儋州环卫工人在街道上清理垃圾。南海网记者李绍远摄

儋州市环卫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有相关文件要求 属于合理收取

带着网友的疑问,南海网记者采访了儋州市环卫局,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儋州那大城区就已经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2010年,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对于儋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给予批复,同意儋州市环卫局收取城镇生活垃圾费用,并要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该负责人说,环卫人员上门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时,都出示相关的文件,并按照省物价局给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居民户每个月收取6元,一年收取72元。

那么网友为什么说在那大镇居住了那么多年,从没见过有关部门找居民收取过这笔所谓的垃圾处理费呢?对此,儋州市环卫局人教科有关负责人说,环卫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时,户主不在家或者户主拒交时,工作人员也只能作罢。对于这种拒交行为,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儋州环卫部门将效仿海口、三亚等地,将居民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进行收缴。

儋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南海网记者李绍远摄

记者走访:居民每年都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儋州市环卫局有关人员称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那大城区就已经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此南海网记者走访那大城区部分街道居民,这些居民告诉记者,每年都有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家住儋州文化南路的居民李先生说,每年都交72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一个月6元,折合起来平均每天0.2元的费用,费用不算贵。市民陈先生则表示,自己在那大城区大洲桥处居住了四十多年,每年都有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工人每天早、晚都会到家门口收集垃圾,他们的工作更辛苦,收取垃圾处理费用是合理的。”陈先生说。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复的儋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相关文件。南海网记者李绍远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复的儋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相关文件。南海网记者李绍远摄

儋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此外,记者了解到,儋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分三个档次和是否设置垃圾容器来进行收费的。设置垃圾容器的农贸市场、餐饮、酒家、宾馆按垃圾桶设净重进行计收。

未设置垃圾容器的收费分行政组和商业组进行收费,行政组指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办公场所,10人以下执行一档标准,11-20人执行二档标准,21-30人执行三档标准。此外,每增加10人以内提高一个档,标准在上档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5元,以此类推。商业组指除餐饮、旅馆、诊所、汽修、美容(足)、按摩、娱乐、酒吧、茶艺等以外的各类营业所,包括洗车场、屠宰场、加工厂、印刷厂、生鲜熟食摊位、商场出租摊位、水果店等,场地在20平方米以下的执行一档标准,21-40平方米执行二档标准,41-60平方米执行三档标准。此外,每增加20平方米以内提高一个档,标准在上档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元,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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