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驾驶员赵某陈述,其受雇于某开发石厂老板,专门用该车给工地的机械设备、车辆“加油”。民警查获该车后,对车辆及司机赵某提供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其提供的行驶证年检章印系伪造的,印刻车辆铭牌及车驾号等部位信息已被人为进行了磨损破坏无法识别。
鉴于赵某使用变造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项,五指山公安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1款,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此外,由于该车辆无法识别车架号等信息,民警无法辨别是否为报废车辆,需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