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将按照“省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类治理”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为全县城区和镇区住宅小区,具体分两类同时进行治理。第一类是规划居住人数达5000人及以上规模的大型城镇小区,其中规划居住人数达5000人的小区应配建一所6个班规模幼儿园,达9000人的小区应配建一所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达12000人的小区应配建一所12个班规模幼儿园;另一类是除去居住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规模城镇小区之外的其他城镇居民住宅区域。在满足城镇幼儿园服务半径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片,按照第一类标准测算应配建的幼儿园数量,积极开展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