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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再问屯昌3号楼规划:既然不能两边留门廊 为何不拆迁置换?

时间:2019-08-14
此前,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持续跟进网友反映的,屯昌县东风路与昌盛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建设中的3号楼是否违规等问题,尽管已获相关部门回应,但却再次引起网友质疑:既然不能两边留门廊,为何不拆迁置换?

对此,南海网记者向屯昌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反映网友的疑问并寻求解答。

评论 门廊“断头”,规划岂能如此随意?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屯昌3号楼建设问题再次引起网友质疑:既然不能两边留门廊,为何不拆迁置换?

毫无疑问,网友的质疑掷地有声,也富有建设性。从现状来看,昌盛路上紧邻瓦房的在建三层小楼,并没有像街上其他楼房一样保留门廊,破坏了城市街道的整体风貌。

海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里就明确要求,中心城区、县城镇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布局应当注重临街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尽可能布局公共建筑。屯昌昌盛路出现的这一幕,显然背离了《通知》要求。

但从今年4月到如今,尽管媒体反反复复跟踪报道,但“断头”门廊依然无果而终,眼看小楼就要建成。此时,网友出招“拆迁置换”,或许是最无奈的办法了。最开始屯昌市规划局就应该严格把关,在明知土地狭窄无法满足业主建房需求时,就该否决申请,建议另行择地。

对此,规划部门的解释是,因为3号楼不在道路规划红线以内,所以不能拆迁置换。难道不在道路规划红线以内,就可以不管城市风貌管控了吗?如此“规划”,又置省政府的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于何地呢?如果3号楼的口子一开,后面盖房的人都效仿此楼,将门廊的位置拿来建屋增加房屋面积,或者做些其他奇怪的设计,那整条街还有何风貌可言呢?

从昌盛路上30多米长的人行道能被瓦房占据26年,到3号楼门廊断头,我们可以看到屯昌相关部门在道路规划管理、风貌管控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正是由于城建系统相关部门的处置不力,昌盛路上的人行道才被几间瓦房侵占26年;而3号楼门廊断头,又给昌盛路的建筑风貌管控埋下一颗不和谐的种子。城市规划,岂能如此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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