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坤光说:“根据吴多兴的意思,租金每年每亩800元,租期4年,每年交一次租金。实际付款方式是每亩每年按700元租金计算,这部分租金直接开收据交给村里;另每亩每年100元,须一次性付清4年的,即18400元,这部分费用作为‘跑腿费’,不记账不开票。邱捷雄同意后,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书》,并由他开具了32284元的收据。邱捷雄将18400元现金交给了吴多兴,吴多兴接收并装进了自己口袋回到村里。”
吴坤光称,大家一起回到吴多兴家,吴多兴说,他是组长要多拿,就这样分给他和出纳吴梅连各5000元。
针对吴坤光反映的情况,邱捷雄的妻子告诉记者,确有其事。
8月19日,吴多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当年在对外出租土地的过程中确实收了这笔“跑腿费”,他个人拿走8000元。对于那400元,他辩称当时钱不是他接手的,是会计接手的,他不清楚。
灵山镇委书记王业民告诉记者,经了解,受贿基本事实是存在的,在调查期间吴多兴等人最近已将钱退给了邱捷雄,不过退钱并不能抵消违纪违法的事实。
灵山镇纪委书记谭杰祝表示,接到吴坤光的投诉后,目前镇纪委正启动程序立案调查。
美兰区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就北侃村民小组干部存在的多个问题,他们接到上级部门的转办件后,虽然灵山镇委镇政府已经有回复,但村民不满意,他们正要求灵山镇政府作出答复。
据记者了解,目前还有村民举报吴多兴名下有多处宅基地,灵山镇国土所也介入调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也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