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针这种情况,万宁市公安局加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依法严查了一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但有些市民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万宁市公安局诚告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安全头盔,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安全,更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一是自觉学习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能超过2人,驾乘人员要戴安全头盔;二是劝告自己所认识的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三是在路上遇到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时,及时提醒他们要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