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向店方讨说法
宠物店:只管狗吃住,出事不负责,建议走司法程序
小林的爱犬。(小林供图)
海口市民小林向南国都市报反映,7月6日晚她将所养的斗牛犬送至海甸岛一东路的“萌宠小窝”宠物会所寄养,次日接到店员来电称“狗狗死了”。“前一天还好好的,过了一晚怎么就死了呢,我认为店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林事后多次向店方讨说法均无果。小林告诉记者,早在6月24日,市民小黎将其法国斗牛犬送至该宠物会所寄养,一天后中暑死亡。小黎目前已将该店告至海口市美兰区法院。
爱犬送至宠物店死亡,主人怀疑店方照顾不周
因有事外出,小林于7月6日晚将爱犬送至海甸岛一东路的“萌宠小窝”宠物会所寄养3天。“7日上午10点半,我接到工作人员电话称,狗狗死了。”小林立即从三亚赶回海口,当天下午她在店内看到了爱犬的尸体。
“他们说让我自费解剖,从而查出死因,我问他们要监控,他们称监控只能直播,无保存记录。”小林称,店方称狗是因心脏病死的。因不愿狗再受二次伤害,她拒绝给爱犬解剖。
小林认为,该会所未尽到照料义务,她的爱犬有可能是因空气不流通窒息死亡。她告诉记者,她曾向店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店方的回应是“只负责照料,出事不负责”。
小林告诉记者,就在她的爱犬死亡的两周前,一只法国斗牛犬也在该店死亡,而店方处理的态度也同样是“没有监控,拒绝赔偿”。随后,记者通过小林与法国斗牛犬的主人小黎取得了联系。
“6月22日,我因有事外出,就把狗狗寄养到‘萌宠小窝’。”小黎说,6月24日,她的狗在店内中暑死亡。小黎认为是店方过失导致了爱犬的死亡,她找到店方协商赔偿问题,但该店法人将一切责任推脱给店员,拒不出面解决。小黎称,店方对于她1万多元的赔偿要求“分期付款”,每月赔偿几百元。
店方的处理方式及态度让小黎难以接受。随后她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该会所书面致歉,并赔偿她的精神损害和宠物的死亡赔偿金共计23535.21元。8月21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店方:寄养只管狗吃住,出事不负责
8月23日上午,在小林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萌宠小窝”宠物会所。针对此事,该店当时负责照顾小林爱犬的店员称,当时她无法查看狗是否有病或不正常,她在下班前已经给狗放置好了狗粮和水。该店员称,店内的监控是直播模式,因电脑坏了无法备份存储。他们店晚上是没有人上班的,但店里的风扇是一直开着的。她表示,按照合同,他们只负责狗狗的吃住,其他不负责。
记者根据小林提供的电话,与该店负责人梁先生取得了联系。梁先生称,他是“萌宠小窝”的新老板,今年7月才将店面和原来的服务员接手过来。小林的爱犬死亡发生在前一任老板李某经营时,与他无关,但大家都是爱狗之人,他愿意让小林随意在店内挑选一只狗作为补偿。
“协议上写得很清楚,出事店方是不负责的。”梁先生告诉记者,店方只负责狗的吃喝,其次店是狗主人所选择的。梁先生称,小林认为店方有责任却不给狗解剖,死因无法确认,但小林事后多次找相关部门到他店内,影响到他正常经营,这让他十分气愤。
“这事和我有什么关系?”针对小林的情况,梁先生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于小黎的爱犬中暑死亡的事,他并不清楚。
记者拨打了之前店主李某的两个手机号码,但均处于关机状态。
律师
店方称无责需进行举证
针对此事,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介绍,针对小林和小黎的遭遇,宠物店承担举证责任,寄养期间宠物死亡,除非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保管义务,这个证据是包括监控各方面,或者能够证明狗的死亡是因为它自身的原因,与环境、喂养方式无关,即可以免责。如果宠物店不能证明自身无责,那就只能赔偿。但在此事中的特殊性在于,小林和小黎的爱犬均发生在之前的经营者李某经营期间,但事情却发生在“萌宠小窝”,因此小琳可先起诉现任经营者,现任经营者若败诉,可再向前经营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