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文昌市财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有效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同时加强局内部协调机制,压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各对口业务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好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注重完善制度建设。文昌市财政局通过有效组织各种方式学习、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有关绩效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操作指南、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资料,结合实际制定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并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内部协调暂行办法》,建立起相对完整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体系,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落到实处。
三是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智库建设。一方面,通过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省财政厅印发的有关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方案以及我市印发的绩效评价方案等,按照项目、部门和财政三个层级,逐年不断完善我市共性评价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充分利用第三方评价的资源优势,不断完善我市预算绩效评价的智库建设,同时加强对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印发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程序流程,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招聘第三方参与我市预算绩效评价,规范其依法依规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交流。近几年来,文昌市财政局多次邀请省财政厅领导、专家对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市各预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授课,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还采取会议部署、强调、转发学习资料、撰写财政信息简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和公示绩效评价结果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交流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各部门的预算绩效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是狠抓工作落实。
其一是建立起事前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纳入预算编制项目申报过程,按照“职责-活动-项目”三个层级的要求,把部门职责分解为具体的活动,针对活动设计简洁明确、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单位。为加快预算绩效管理进程,由对口业务室严格把关对口各部门单位的绩效目标和项目立项评级设置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和项目逻辑性审核,使得我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进入常态化;
其二是建立起事中预算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督机制。按照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每年纳入监控范围的项目资金都达到省厅要求的当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占比的比例以上。为有效进行项目管理、节省人力资源,文昌市财政局把项目运行跟踪监控工作交给对口业务室来抓,通过布置、跟踪、报送、反馈这4个步骤流程来按季度跟踪监控预算资金和项目执行情况,有利于各对口业务室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管理、目标实现、存在问题等情况,同时监督检查与内审室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要求项目单位纠正项目绩效偏差,更好地实现绩效目标;
其三是建立起常态化的事后绩效评价机制。通过采取选择确定评价项目、印发评价通知、会议布置评价进点、注重评价实施、规范评价流程等方法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财政管理评价、政府购买服务评价、引入项目竞争性分配等工作,目前,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这两项工作范围覆盖全市所有预算部门,两项评价完成率均达100%。文昌市财政局坚持试点先行,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扩大评价管理范围,拓展评价管理深度,重视评价结果运用,实施评价结果奖惩挂钩。事后绩效评价机制在我市已成常态化。
六是增强预算绩效约束,加强绩效结果运用。文昌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为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文昌市财政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奖惩相挂钩。一方面,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在完成绩效评价后,我局将评价结果反馈对应部门,要求部门单位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给市财政局,以此充分有效地整改完善,不断促进有关部门绩效管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开展绩效激励与问责。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优劣情况,文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要求,提请市政府对排名前6名的预算部门发文予以通报表扬,给予激励性奖励即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排名前6位且绩效评价得分95分以上的部门,给予部门下年度经常性项目预算在上年度基础上增加5%奖励,由部门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同时,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排名后6位的部门,核减部门下年度经常性项目预算5%,并对排名后三位单位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实施绩效约谈,以此促进部门重视和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文昌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增强我市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规范财政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使之发挥最大效益,完善全方位、有活力、多层次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我市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