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接到本报记者举报后,前往鑫某雄达商行执法,发现该商行仓库内存放大量无熄火装置燃气灶具,遂立案调查。
经查明,鑫某雄达商行于去年7月6日、7月20日,以厂家处理价每台10元的价格,陆续从佛山市英皇电器有限公司购进一批燃气灶具,包括“华妻”燃气灶663台,“心爵皇冠”燃气灶120台,“帅康”燃气灶118台,“欧派”燃气灶520台,“皇冠”燃气灶351台,“益皇”燃气灶61台,共6个品牌1833台,存放在仓库内用于销售。
据统计,鑫某雄达商行涉案全部产品货值共计56069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鑫某雄达商行销售的燃气灶具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遂依法没收该批不合格燃气灶具,并罚款841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