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19时14分,大东海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女士报案称,放在家中的24151元中,有17094元现金被盗。接报后,该所三级路长张培督立即指派李军行动中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现场中,李军等人进行仔细勘查,发现张女士的家中并没有明显翻动的痕迹,且门窗完好,李军判定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经进一步了解,张女士和其男友刘某印共同居住,张女士在解放路经营一家工艺品店,其营业收入所得现金24151元存放在卧室衣柜中,而这一存钱位置只有刘某印知道,但刘某印矢口否认偷拿,张女士无奈报警。
在随后的问话中,刘某印仍然否认盗走钱财。面对这一情况,李军和队员们轮番做其思想教育工作,并对案情进行研讨。在对刘某印进行第三次讯问时,刘某印出现紧张的情况,李军随即组织力量,加大了对刘某印的审讯力度,刘某印最终承认其盗窃女友现金的犯罪事实,并已将部分钱财偿还信用卡及购物。警方现已将剩余的8100元现金归还给张女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刘某印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