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万宁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有上述行为的人,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