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小贪”线索揪出受贿269万“大贪”
过一个春节就收百万元红包
儋州农委会原主任陈木兴被判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
2015年11月27日,文昌检察院在海口美兰机场找到陈木兴。检察机关掌握到时任儋州农业委员会主任的陈木兴(男,现年55岁,大专文化)涉嫌收受6万元贿赂款。
就是这受贿6万元的小线索挖出一个“大贪”。陈木兴在担任儋州民政局副局长时受贿9万元,而当其担任农委会主任后,受贿金额“水涨船高”,短短3年多的时间,其收受的现金竟高达260万。陈木兴也从一个“小贪”发展到“大贪”,其受贿一案也随即从文昌市检察院移交到省检察院第一分院。
经省检一分院提起公诉,受贿269万元的“大贪”陈木兴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
在救灾粮采购上“捞油水”开启贪腐路
在担任儋州农委会主任之前,陈木兴曾有过担任民政局副局长的经历。他在负责救灾大米的采购工作上开启了贪腐路。
2010年8月,陈木兴担任儋州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做大米生意的女老板陈某找到陈木兴,希望儋州民政局的救济救灾大米能向其采购。陈木兴同意了陈某的请求,在其担任副局长的一年多时间里,陈某以海口某粮油贸易公司名义向儋州民政局提供了价值605万元的救济救灾大米。
为了感谢陈木兴的关照,陈某分别在2011年、2012年春节前送给陈木兴2万元,共计4万元。
在救济救灾粮食上开启贪腐之路后,陈木兴在儋州某敬老院的工程中也捞了一把。这一次,得到关照的工程商在2012年春节前给陈木兴送了5万元。
农委会主任过“热闹年”收百万红包
2012年3月,陈木兴任职儋州农委会主任。如果说民政局让陈木兴“初尝甜头”,那农委会就让陈木兴“赚”了个盆满钵满。
儋州农委会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海堤工程、冬季瓜菜基地菜田改造工程等,是很多工程个体户眼中的“香馍馍”。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就陆续有工程商给陈木兴送钱了。
2013年春节,陈木兴过了一个“热闹”年。春节前,工程商们拿着提包、拎着礼盒到陈木兴家“拜年”。例如,拿到农村单村单井、菜田改造等工程的陈某某来到陈木兴家,聊了几句后就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塑料袋交给陈木兴。塑料袋里,是10万元现金。2014年春节,陈某某再次拿出红色塑料袋,里面的现金也“加码”到20万元。
经查,陈木兴上任后每逢春节,工程商们都要来找他“拜年”,在担任儋州农委会主任3年多的时间里,陈木兴收到的过年“红包”等达到260万元。而在2014年春节前,光“过年红包”就达百万之多。
用受贿款给儿子买房案发后被查封
2015年7月份,陈木兴开始觉得不安。他联系了之前给他送钱的两个工程商郑某某等人,先后将两人送来的15万元、10万元退回。2015年9月份,陈木兴还将21万元交给自己的外甥,让他帮忙退了21万元到省纪委的账户。
2015年11月底,检察机关在掌握到陈木兴收受陈某等2人6万元的线索后,将陈木兴传唤到案。陈木兴的“预感”成真,到案后,他将自己收受陈某等20人269万元的犯罪事实都交代了。
据陈木兴交代,其从受贿款中拿出110万元在海口滨海大道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并进行装修,房子是登记在儿子名下。据悉,案发后,该房被查封。在陈木兴被抓后,其家属代为退赃3.2万元。
省检察院一分院以陈木兴受贿269万元对其提起公诉。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木兴受贿269万元,数额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退赃162.2万(查封房屋按购买价110万计算退赃)等,可从轻处罚,该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木兴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并对剩余未退赃款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