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县检察院派驻福山检察室在巡查中发现,福山镇文傍村西侧的澄迈福山顺意名龟养殖场违法占地建设私人别墅,可能存在行政监管部门怠于履职的情况。随后,澄迈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检察官办案组,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经过调取证据、走访现场、询问相关人员,查明福山顺意名龟养殖场未经报建私自建设8栋建筑,占用的是一般耕地,占地面积约12.9亩,总建筑占地面积为1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34平方米。针对行政机关未及时依法履职,导致违法占用一般耕地的行为持续存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澄迈县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并分别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山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土地原状。
拆除当天,澄迈县综合执法局、福山镇人民政府、澄迈县公安局福山派出所、福山供电所等单位均派员到场执行和保障拆除工作,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炬带队现场监督,确保拆除工作依法稳步推进。截至当天下午,违法占地建设的8栋私人别墅已全部拆除完毕。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福山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履职。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跟踪监督现场恢复情况,确保被破坏的耕地尽快得到修复。”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炬说道。
据了解,澄迈县检察院今年以来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份,切实有效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