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起,被告人谢某红为谋取非法利益,在东方市发放高利借贷,并先后雇佣了被告人张某毅、吉某泰、符某哲进行非法讨债,收取高额利息。2012年至2018年6月期间,每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被告人谢某红便组织、指使张某毅、吉某泰、符某哲通过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强行入宅滋扰、贴身跟随、贴报喷字、威胁恐吓等暴力或者软暴力方式非法索债,侵犯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被告人谢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严把证据关、法律关,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就公诉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整个庭审程序严谨、节奏流畅,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东方法院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法院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结、快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引导工作,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通过庭审直播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现场旁听的各级干部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下一步,东方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快从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