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2日,海口交警在火车东站站前路、大同路、城西路等路段,先后查获10辆“鬼火”摩托车。经查,其中驾驶人田某宁、刘某省、黄某庆、陈某天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于是,民警依法对4人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一律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的处罚,扣车,并处15日拘留。对其余6名属于未成年或在校学生的驾驶人,责令其监护人或校方加强监管教育。
10月12日,海口交警在滨海大道、丘海大道等路段查获2辆“鬼火”摩托车。经查,其中一名驾驶人吉某建因无证驾驶和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被依法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的处罚,扣车,并处15日拘留。另外1名驾驶人系在校学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600元的处罚,扣车,经批评教育后,责令其校方加强监管。
10月13、14日两天,海口交警再次查获11辆“鬼火”摩托车,6人被依法拘留。
原标题:无视专项整治顶风作案?海口再查25辆“鬼火”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