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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2000元电动车被失主索赔2万 三亚检察官:索要高额赔偿可能涉嫌敲诈

时间:2019-10-19
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共享电动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抓后,被害人提出2万元赔偿,其家属希望获得被害人谅解以免于逮捕,遂接受赔偿。对此,该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指出,赔偿谅解并不是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性情节,索要高额赔偿还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今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梁某某在路过三亚某酒店门口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二辆共享电动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14元)。随后,二人将二辆电动车搬上一辆商务车逃离。破案后,追回被盗的二辆电动车已退还被害人。事后,犯罪嫌疑人家属为取得被害人谅解,使得二人能被从轻处理,接受了被害人提出的2万元高额赔偿。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在财物已追回的情况下,“赔偿谅解”只是在刑法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并不是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性情节。

办案检察官提醒,如果被害人利用犯罪嫌疑人不利地位,借助司法机关的权威,获得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高额赔偿,极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诈骗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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