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0月8日,有群众向凤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吉阳区荔枝沟某学院后门被盗1辆电动车。警方在接报后迅速着手调查,仔细勘查现场,调取相关资料,还原被盗电动车的行驶路线,分析出该被盗车辆在桶井村、梅村一带。在两村实地走访摸排过程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止1人,并非“独狼”式作案,而是1个“狼群”式的盗抢犯罪团伙,其成员人数在3至4人左右,主要以桶井村和梅村籍人员组成。经进一步深入排查,吕某佳、吕某、林某、李某标等4名嫌疑人浮出水面,凤凰派出所随后组织全所民警对这一“狼群”的关系人、侵害对象、作案时间段进行全方位研判,并展开外线盯控,以全所之力组建专案组。
10月11日凌晨1时许,专案组掌握到吕某佳4人在吉阳区某中学后门盗窃1块电动车电池。同日15时许,有几名嫌犯在天涯区某水库附近果地中盗窃火龙果,被害人发现后欲上前制止,遭到手持棍棒和辣椒水喷射器的暴力威胁。专案组及时询问走访和观察相关资料,确定此案正是“狼群”式盗抢犯罪团伙吕某佳等人。
10月11日晚21时许,专案组在外线盯控时获得1条重要线索,该“狼群”成员李某标、林某可能要在桶井村某路附近出售1块被盗电动车电池。黄姚轻、颜文志、吉陶涛、杨林等人快速出击,埋伏布控,伺机抓捕。
12日0时许,李某标携带赃物出现在该路段河边准备交易,被早已等候多时的队员们当场抓获。5分钟后,李某标的同伙林某在桶井市场门口被抓。
12日14时许,专案组将“狼群”中的另外2名嫌疑人吕某佳、吕某抓捕归案,至此,这个“狼群”团伙被警方成功打掉,3起“盗抢”案件全部告破。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标、林某、吕某佳、吕某对实施盗窃、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上述4人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