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该县椰林镇中心大道市政道路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当事人伍某杰等12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所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在先后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后,相关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22日当天,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椰林镇、三才镇、公安局、水务局及供电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及的12人违法建设的13间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81.54平方米。
据悉,连日来陵水光坡镇、三才镇、英州镇、黎安镇等地也先后开展了集中打击“两违”行动,据初步统计,10月份以来,该县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4000多平方米,保持拆违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