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今年30岁的梁某是海南人。2019年2月,梁某在北京认识了一位詹姓女子并对她展开追求,期间梁某对詹某体贴周到,无微不至,俩人随后发展成恋爱关系。2019年4月,梁某告诉詹某自己在海南能够买到低价房,可以供以后俩人结婚用。于是詹某从北京分三次转账给梁某,累计85万元人民币。之后詹某多次询问梁某购房的相关情况,梁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2019年9月,詹某来到海口,查询发现自己的名下并无购房记录,便报警。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永定路派出所通过调查,发现梁某有诈骗嫌疑,打算联系梁某做进一步调查时,梁某出逃,警方将其网上追逃。
在南港派出所办案区,梁某告诉民警,自己其实已经结婚,还有两个孩子,与詹某认识交往时,他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目前,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已将梁某移交立案单位作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