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生还称,从当日18时许到22时30分许,在长达4个多小时中,他表嫂在酒店房间里痛苦难受,而旅行社的人员却未过来查看,也未关注过她的情况,更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直至其他游客和酒店人员发现后,才一起将表嫂送往黑马河乡镇卫生院救治。但因卫生院医疗条件有限,只能转送西宁市湟源县医院抢救。此时,表嫂的病情已经很严重,在9月9日凌晨1时许送往县医院途中身亡。
邱先生说:“在送医过程中,导游、领队均未随同进行协调、救治和处置。”
他认为,他表嫂的死与旅行社不作为有关,表现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参加的是低价团,每人约640元,明显连飞机票都不够,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二是签订的是阴阳合同,这也是国家不允许的。三是旅行社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在旅游中做到高原反应的安全提示,发生高原反应后也没采取救治措施。更令人气愤的是,他表嫂死后旅行社没有上门表示慰问,发票是后来表嫂死后补开的,他们家属当时也没有太注意里边的文字。
旅行社: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海南惠众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所谓的低价团并不存在,那是因为公司集中购买的一批飞机票即将到期,如果不促销出去,旅行社就要赔钱,所以每个旅游者购买的机票是买一送一。至于阴阳合同更不存在,每位旅游者的发票上已经注明“买一送一”字样,签订的合同一式两份,价格一致。另外,出团通知书上有说明青海属于高原海拔地区,可能会出现高原反应,也有提示注意事项,地接导游也在旅游车上多次提醒并告知注意事项。
该负责人还表示,事故发生后,旅行社方面积极配合死者家属协调,先后到街道办司法所、省信访局、省旅游监督局等部门进行过协调,但由于对方要求赔偿过高,旅行社无法承受,故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部门:旅行社承担多少责任目前还不能下定论
对于丁女士家属认为旅行社存在过错致人死亡一事,海南省旅游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海拔游客前往高海拔地区,无论年龄大小、身体状况如何,都会出现一定的头晕、乏力等高原反应,可以通过吸氧的方式缓解,但如果遇到类似丁女士出现呕吐的症状,就属于比较严重的高原反应,应该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旅行社没有第一时间将游客送至医院或帮助游客改善身体状况,便存在过错责任。
“丁女士在青海的真实情况如何,我们还没有调查过,旅行社承担多少责任,目前还不能下定论。”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丁女士前往高海拔地区前,旅行社没有向其出示书面安全提醒,因此也存在服务不严谨的问题。
至于丁女士家属反映旅行社存在“低价团”和“阴阳合同”的违规行为,省旅游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由其家属出示书面投诉和相关证据后方可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