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不分国籍、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原则,做好疫情防控涉外工作。境外人员入境后,各单位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结合其民族、宗教及个人生活习惯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坚持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取得境外来澄人员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二、所有境外人员在入境检查无异常后,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组织车辆转运至澄迈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14天,并按照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落实同等的管控措施。
三、县内居民凡境外有家属、亲友的,要及时转告本通告内容。对近期有返回计划或已从境外返回未满14天的,本人或其家属、亲友必须提前向所在乡镇报告。各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理组负责指导属地镇做好境外人员的排查管控和健康服务管理。
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宣传组要做好涉外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意识形态管控,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
五、对不按要求主动报告登记或者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治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