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儋州各镇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组织并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儋州市级财政设立奖补资金,对各镇完成改厕任务量按月实行奖补。奖补资金由当地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用于农户自行改造奖励、镇村统建资金不足、检查验收工作经费等。
该奖补办法明确规定,3月份完成厕所改造的厕改户,奖励1600元/户;4月份完成的,奖励1200元/户;5月份完成的,奖励1000元/户;6月份完成的,奖励800元/户;7月1日以后完成的厕改户以及已列入危房改造任务的,不再予以奖补。
此外,儋州市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每月上报厕改完成数量进行复检,若发现存在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当月将不给予奖补资金,并对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在复验中发现厕所改造质量不达标的,每发现一户,将核减10户奖补资金,并由当地镇政府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