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诈骗他人10万元 终审获刑3年5个月
无业男子刘某军谎称自己是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可以帮他人办理陵水一项目149亩用地挂牌,并以办理挂牌事宜为由诈骗他人10万元,刘某军最终被法院判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7年12月上旬,被害人张某在朋友王某家喝茶时结识了蔡某,蔡某称其认识被告人刘某军,并称刘某军是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可以帮忙办理海南陵水国贸清水湾项目149亩用地挂牌的事情。
2018年1月初,刘某军、蔡某在海口市与张某见面,见面时蔡某向张某介绍,刘某军是中纪委情报中心主任,刘某军默认。相互认识后,张某承诺如办好项目挂牌就给刘某军人民币500万元。
2018年1月4日傍晚,张某和刘某军协商后,在海口市某银行门口处通过手机网银转账人民币10万元给刘某军,用于办理挂牌事宜,双方承诺如果刘某军没有办好将会把钱退还,如果办好则由张某一次性给被告人刘某军报酬490万元。
2018年1月5日早上,跟张某、蔡某同住康年皇冠酒店的刘某军突然不见了,通过电话联系,刘某军说他有事回广西了。张某觉得不对,就对刘某军说,他不委托刘某军办这事了,叫刘某军还钱,这时刘某军不但不还钱,也不找人办陵水土地项目挂牌的事,还把10万元马上用在个人还债及个人消费上。张某叫刘某军还钱,被告人刘某军找各种理由推脱。
2018年8月18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8月25日,刘某军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9月4日,张某收到刘某军亲属退还的人民币10万元,张某出具谅解书。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此,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宣判后,刘某军不服,提起上诉。经审理,海口中院对此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