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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购满50元药品才能买口罩 海口诺和优药品超市有限公司被罚5千余元

时间:2020-03-09
顾客必须购买满50元的药品才能销售口罩给顾客。3月6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了解到,海口诺和优药品超市有限公司因未明码标价、经营口罩时强制搭售药品被罚没5036元。

2月上旬,市民投诉称,其前往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凤翔蔬菜批发市场对面的诺和优药品店购买药品,该店要求购买50元的药品才销售口罩,销售按照2元一个,市民认为该店捆绑销售不合理。

2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西侧福兴公寓E栋一层之二号,对海口诺和优药品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现场,投诉人出示交易记录、退款记录,投诉人和该店营业员共同出示投诉人购买的2盒药品(诺氟沙星胶囊、万桶感通片)、1盒椰王烟、3个口罩(1个投诉人已经使用,2个未使用),以上物品投诉人在收到退款后已退货给该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药品,执法人员下达《询问通知书》,于当日立案调查。

据介绍,该店营业员王某燕承认其要求顾客必须购买满50元的药品才能销售口罩给顾客的事实,并称其销售的3个口罩是自用的,因顾客要求购买,王某燕才以2元/个的价格卖了3个口罩给顾客。

执法人员检查时,王某燕已和投诉人协商解决,王某燕退还购买口罩和药品的全部费用62元,顾客退还购买的1盒万通感通片(售价25元/盒)、1盒诺氟沙星胶囊(售价15元/盒)、1包椰王烟(售价16元/包)、2个口罩,另1个口罩顾客已使用无法退还。王某燕称该店经营的药品货架上没有张贴价签,但所经营的药品包装上均贴有价签。

该店店长陈某英提供了该店经营药品的进销单据,并称王某燕所销售的口罩是该店购买发放给员工防护自用的,不对外出售,该店已对王某燕私自出售口罩的行为给予了相应处理,承认其经营的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表示,海口诺和优药品超市有限公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销价格,但其在我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明码标价、经营口罩时强制搭售药品,应依法从重处罚。

3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决定对海口诺和优药品超市有限公司给予责令立即改正;没收经营口罩违法所得6元,罚款30元;未明码标价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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