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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失败欠债 三亚一物业人员擅租业主房屋诈骗20余万元

时间:2020-08-10
9日,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日前,利用物业工作人员身份,通过隐瞒或欺骗方式,将业主房间出租骗取租金的嫌疑人赵某贵被抓获。截至8月5日,已核实被诈骗业主有10人,赵某贵诈骗所得20余万元。

赵某贵原是三亚市凤凰路某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该小区大部分业主为“候鸟”。每年冬季,他们从全国各地来三亚住四五个月,其他时间房子都闲置。有的业主甚至一两年都没来住一回,一直空着。

闲置期间,有些业主通常委托物业工作人员或者在三亚的朋友帮忙出租,既可赚租金,又不用自己付物业管理费等。但房子租出去与否,租多久等业主们根本把控不了。

凤凰路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赵某贵投资失败欠债后,他将目光瞄向业主闲置的房子。于是,他通过隐瞒或者欺骗方式,将“候鸟”业主的房子租给他们,从中骗取租金。

2018年4月,于先生通过赵某贵租了凤凰路某小区B栋一间房屋,月租金3000元,租期一年,押金3000元,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时,赵某贵对于先生说,常年不在三亚的业主委托他全权负责房屋租赁。看到赵某贵是物业工作人员后,于先生将一年租金和押金共3.9万元转给赵某贵。

2018年7月,于先生听其他物业工作人员说赵某贵擅自出租业主房屋被发现已离职后,他打电话给所租住的业主时,业主称从没有委托过赵某贵出租房屋,并要求于先生尽快搬离该房屋。

当时,据该小区物业公司初步统计,赵某贵先后收到8名租户共计25万元租金,但只转给房屋业主5万元。此外,赵某贵还擅自延长租期,一套房租给两名租户。一名业主说,他委托赵某贵帮忙出租他家房子期限只有6个月,但赵某贵却擅自将租期延长至12个月,分别将房屋租给两名租户。而且,赵某贵收了租户约8万元租金,却只转给他2万元。

据了解,2018年6月,赵某贵已经离开该物业公司,但2018年8月还与他人签订凤凰路某小区房屋租赁合同。东窗事发后,赵某贵离开三亚。

近期,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所长辛宇航组织警力梳理诈骗案线索时发现,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在凤凰路某小区诈骗多名业主租金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贵(男,39岁,云南人)依然在逃,于是组织警力追缉。

经研判,发现赵某贵居住在云南省楚雄市后,民警何仁锋、杨林等迅速对接当地警方,逐渐锁定赵某贵的具体落脚点。7月16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赵某贵被缉拿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贵是凤凰路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因投资失败要还债,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他通过隐瞒或欺骗方式,将“候鸟”业主的房间租给他人,从中骗取租金。经核查,截至8月5日,赵某贵诈骗业主租金案件10起,诈骗所得20余万元。

目前,赵某贵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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