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收到网友举报称:在荔枝沟路段有一皮卡车“蛇形走位”,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希望能够及时处理。三亚交警接到举报后迅速进行核实调查,并通过车辆信息查询到该车辆驾驶人苏某辽,并将其口头传唤至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接受调查。
在交警路管员的批评教育下,苏某辽承认自己驾驶琼BH***5轻型普通货车在荔枝沟路实施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的违法事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一定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苏某辽(男,27岁)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三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切勿随意变更车道,更不能连续变更车道、插队。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