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先生在海口曦园小区有一套房子,他将房子委托给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黎舍公寓”)代为管理,该公司“按年”为周期将房子租给刘先生及友人,并一次性收取两人共计两万余元租金,可海口黎舍公寓却“按月”付房租给房东窦先生。窦先生收到一个月租金后,中介业务员称老板携租金跑路,房东和租客均陷入被动局面,双方也就房屋使用权限产生分歧。中介跑路,窦先生欲收回房屋使用权,刘先生却早已支付一年租金给中介,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在刘先生入住三个半月后,窦先生报警,并在物业和刘先生朋友的见证下,强制腾房,在此过程中,刘先生部分物品遭受损坏。 “亏本买卖”背后的“套路”:房东租客均羊入虎口 刘先生通过房屋租赁软件找到中介方海口黎舍公寓,在海口曦园小区租赁一间房子,可迷惑的是,刘先生不能与房东窦先生签合同,而是只能与海口黎舍公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据合同显示,租金1680每月,支付方式为“年付”,刘先生与友人一次性支付20160元给海口黎舍公寓,租赁周期为2020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 海口黎舍公寓却做起了“赔本买卖”,与窦先生签订相关合同,每月支付房东2600元租金,获取房屋一年的管理权,但却以“月付”的方式向房东支付租金。窦先生在收到第一个月的租金后,第二个月,业务人员告知“老板跑路”,不再支付房租。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该小区不止一户存在此类现象。物业处一知情人士透露,海口黎舍公寓跟小区里多户业主签订此类协议,将房子管理权收到,再租给租客。“现在海口黎舍公寓跑路了,房东和租户都是受害者。” 房东强制腾房,租客物品堆一地 中介公司携租金跑路后,窦先生和刘先生就房屋使用权产生分歧,在入住三个半月后,双方因沟通不畅,窦先生表示自己没房子住,强制腾房。 刘先生说:“房东私自进门将屋内所有物品搬出,丢在楼道内,还将锁头更换,我们现在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 2月1日,记者来到刘先生原租住的曦园小区,在楼道内和电梯门前看到堆放一地的衣物、厨具、家具等物品。刘先生表示,强制腾房当天,他和友人在三亚潜水度假,手机并不在身上,他事后了解到,房东联系物业,带了好几个人进房子里,将全部东西搬出,扔在楼道间和电梯口,刘先生认为此举过于蛮横。 “我第一时间请在海口的朋友去翻出重要的证件、工作服等贵重物品。”刘先生说,目前发现一个一千多的耳机损坏,一些比较贵重的衣服在腾房过程中污损,另外其他物品还在清点查找。 房东家人需要住所,因沟通不畅腾房 针对刘先生质疑强制腾房事宜,窦先生表示,自己家人没有地方住,而海口黎舍公寓未按合同给付租金,业务员明确告知老板跑路,根据他与海口黎舍公寓合同约定,未支付租金违约一个月,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我们很宽容了,中介公司违约了一个月后,我们才开始与住户联系,让其搬出房子,但租户的态度是拒绝,同时回避协商。我们曾通过短信和微信的方式告知租户要搬离,但他们一直不回消息。”窦先生的妻子表示,确实多次联系刘先生,希望对方搬离,但沟通未果,最后窦先生采取腾房措施。 窦先生强调:“在报警的情况下,找了物业和租户的朋友来见证,搬东西全程录像。在搬完走之前,我们所有人还让租户的朋友检查我们的兜和挎包,在确定没有问题后才离开。现在租户称有物品不见或损坏,可以去法院起诉。” 业务员透露高层曾表示“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模式能赚钱 针对该情况,原海口黎舍公寓工作人员蒋某霞接受记者采访,她表示,自己并不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模式可能暴雷,导致租户和房东利益受损。9月底入职,10月初经办了房东窦先生和租户刘先生的业务。不料,海口黎舍公寓负责人跑路,其上级经理也将她删除屏蔽。工作一个多月,她未收到一分钱工资。 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可海口黎舍公寓向租客收租金每月1680元,却每月向业主支付2600元,这一场反常的“赔本买卖”暗藏“时间差”风险。蒋某霞说,公司高层告诉业务员,“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公司能赚钱。“业主将房子租给我们一年,实际上是只能收十个半月的租金,其中有一个半月的控制期,是让业务员去做换锁等工作,所以是赚这一个多月的钱。”蒋某霞信以为真,心安理得地去开展业务,她表示不知道公司真正的具体运营模式。 据天眼查查询显示,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2021年1月11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经新闻检索发现,从2020年10月开始,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跑路”“空壳公司”“长租暴雷”“负责人失联”等负面新闻关联。 窦先生和刘先生因争议报警,灵桂大道灵山派出所已受理。办案民警邓军表示,目前双方表示愿意继续协商,如双方协商不顺利,派出所会依法依规跟进。 业内人士:警惕房租高收低租避免自身遭受损失 像许多长租公寓的运作模式一样,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租客一般以年付的方式提前支付了租金,但房东却是每月才能收到租金,这种“时间差”明显隐藏风险。 有业内人士认为,“高收低租”与租金贷一样,是典型的利用资金池玩长租公寓,无形中放大杠杆,而缺少风险控制,一旦公司跑路,房东、租客都会面临巨大损失。 业内人士提醒,房东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出租给实际承租人,实际承租人也要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保持足够警惕,以避免自身可能遭受的损失。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陈友峰律师认为:像这样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导致的住房租赁市场乱象,主要是因为中介机构存在欺上瞒下的情况,对于出租方来说,要尽量避免通过中介方式进行转租,要对自己的租客以及租房使用情况有所了解,不能贪图便利、做“甩手掌柜”。而作为承租方,要了解出租方与中介机构之间转租行为的约定,避免被套路。当出租或承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发现中介企业存在未备案经营、租赁企业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的,请及时向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反映情况,目前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也在大力整治出现的前述市场乱象。
窦先生在海口曦园小区有一套房子,他将房子委托给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黎舍公寓”)代为管理,该公司“按年”为周期将房子租给刘先生及友人,并一次性收取两人共计两万余元租金,可海口黎舍公寓却“按月”付房租给房东窦先生。窦先生收到一个月租金后,中介业务员称老板携租金跑路,房东和租客均陷入被动局面,双方也就房屋使用权限产生分歧。中介跑路,窦先生欲收回房屋使用权,刘先生却早已支付一年租金给中介,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在刘先生入住三个半月后,窦先生报警,并在物业和刘先生朋友的见证下,强制腾房,在此过程中,刘先生部分物品遭受损坏。
“亏本买卖”背后的“套路”:房东租客均羊入虎口
刘先生通过房屋租赁软件找到中介方海口黎舍公寓,在海口曦园小区租赁一间房子,可迷惑的是,刘先生不能与房东窦先生签合同,而是只能与海口黎舍公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据合同显示,租金1680每月,支付方式为“年付”,刘先生与友人一次性支付20160元给海口黎舍公寓,租赁周期为2020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
海口黎舍公寓却做起了“赔本买卖”,与窦先生签订相关合同,每月支付房东2600元租金,获取房屋一年的管理权,但却以“月付”的方式向房东支付租金。窦先生在收到第一个月的租金后,第二个月,业务人员告知“老板跑路”,不再支付房租。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该小区不止一户存在此类现象。物业处一知情人士透露,海口黎舍公寓跟小区里多户业主签订此类协议,将房子管理权收到,再租给租客。“现在海口黎舍公寓跑路了,房东和租户都是受害者。”
房东强制腾房,租客物品堆一地
中介公司携租金跑路后,窦先生和刘先生就房屋使用权产生分歧,在入住三个半月后,双方因沟通不畅,窦先生表示自己没房子住,强制腾房。
刘先生说:“房东私自进门将屋内所有物品搬出,丢在楼道内,还将锁头更换,我们现在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
2月1日,记者来到刘先生原租住的曦园小区,在楼道内和电梯门前看到堆放一地的衣物、厨具、家具等物品。刘先生表示,强制腾房当天,他和友人在三亚潜水度假,手机并不在身上,他事后了解到,房东联系物业,带了好几个人进房子里,将全部东西搬出,扔在楼道间和电梯口,刘先生认为此举过于蛮横。
“我第一时间请在海口的朋友去翻出重要的证件、工作服等贵重物品。”刘先生说,目前发现一个一千多的耳机损坏,一些比较贵重的衣服在腾房过程中污损,另外其他物品还在清点查找。
房东家人需要住所,因沟通不畅腾房
针对刘先生质疑强制腾房事宜,窦先生表示,自己家人没有地方住,而海口黎舍公寓未按合同给付租金,业务员明确告知老板跑路,根据他与海口黎舍公寓合同约定,未支付租金违约一个月,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我们很宽容了,中介公司违约了一个月后,我们才开始与住户联系,让其搬出房子,但租户的态度是拒绝,同时回避协商。我们曾通过短信和微信的方式告知租户要搬离,但他们一直不回消息。”窦先生的妻子表示,确实多次联系刘先生,希望对方搬离,但沟通未果,最后窦先生采取腾房措施。
窦先生强调:“在报警的情况下,找了物业和租户的朋友来见证,搬东西全程录像。在搬完走之前,我们所有人还让租户的朋友检查我们的兜和挎包,在确定没有问题后才离开。现在租户称有物品不见或损坏,可以去法院起诉。”
业务员透露高层曾表示“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模式能赚钱
针对该情况,原海口黎舍公寓工作人员蒋某霞接受记者采访,她表示,自己并不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模式可能暴雷,导致租户和房东利益受损。9月底入职,10月初经办了房东窦先生和租户刘先生的业务。不料,海口黎舍公寓负责人跑路,其上级经理也将她删除屏蔽。工作一个多月,她未收到一分钱工资。
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可海口黎舍公寓向租客收租金每月1680元,却每月向业主支付2600元,这一场反常的“赔本买卖”暗藏“时间差”风险。蒋某霞说,公司高层告诉业务员,“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公司能赚钱。“业主将房子租给我们一年,实际上是只能收十个半月的租金,其中有一个半月的控制期,是让业务员去做换锁等工作,所以是赚这一个多月的钱。”蒋某霞信以为真,心安理得地去开展业务,她表示不知道公司真正的具体运营模式。
据天眼查查询显示,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2021年1月11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经新闻检索发现,从2020年10月开始,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跑路”“空壳公司”“长租暴雷”“负责人失联”等负面新闻关联。
窦先生和刘先生因争议报警,灵桂大道灵山派出所已受理。办案民警邓军表示,目前双方表示愿意继续协商,如双方协商不顺利,派出所会依法依规跟进。
业内人士:警惕房租高收低租避免自身遭受损失
像许多长租公寓的运作模式一样,海口黎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租客一般以年付的方式提前支付了租金,但房东却是每月才能收到租金,这种“时间差”明显隐藏风险。
有业内人士认为,“高收低租”与租金贷一样,是典型的利用资金池玩长租公寓,无形中放大杠杆,而缺少风险控制,一旦公司跑路,房东、租客都会面临巨大损失。
业内人士提醒,房东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出租给实际承租人,实际承租人也要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保持足够警惕,以避免自身可能遭受的损失。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陈友峰律师认为:像这样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导致的住房租赁市场乱象,主要是因为中介机构存在欺上瞒下的情况,对于出租方来说,要尽量避免通过中介方式进行转租,要对自己的租客以及租房使用情况有所了解,不能贪图便利、做“甩手掌柜”。而作为承租方,要了解出租方与中介机构之间转租行为的约定,避免被套路。当出租或承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发现中介企业存在未备案经营、租赁企业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的,请及时向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反映情况,目前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也在大力整治出现的前述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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