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显示,因经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黑芝麻,海南聚湘缘实业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没50060元。
记者了解到,海南聚湘缘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购进日期2020-10-12的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11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启动核查处置,对海南聚湘缘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其停止购进和销售购进日期2020年10月10日的黑芝麻(并非2020年10月12日)、发布召回公告、排查问题原因以及提交整改报告。
记者注意到,海南聚湘缘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停止购进和销售2020年10月10日的黑芝麻,已销售部分已被消费者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海南聚湘缘实业有限公司经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黑芝麻,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合议、审批,对海南聚湘缘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