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9家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
商报记者注意到这59家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消费者购买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内的商品,只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即可享有7天以上无理由退货的权益,承诺无理由退货期限最长的是旺豪明珠广场店、喜盈门建材广场等为30天。各承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商品属性,确定了本店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要求商品保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企业可在实体店和官方网站上以显著的方式标明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及退货条件等,从而方便消费者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介绍,按照“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经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起倡议,制定海口市无理由退货制度登记(备案)表和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四项制度的通用模板及特定的logo标识。同时,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的方式,征询大型商超和建材家居等企业负责人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实体店采取无理由退货举措的成功经验,并请有意愿加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企业做出承诺与表率。海口市线下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响应,一大批大型商场、超市、家居建材企业率先在海口市实行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诚信经商、自觉践行对消费者的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广大消费者要做成熟理性的消费者,依法依承诺理性维权,切不可滥用退货权力;各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