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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不了牌、租车押金未退……海口去年行政审批类投诉情况出炉

时间:2021-02-11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我省离岛免税政策出台等情况影响,较受海口市消费者关注的价格、销售服务、食品安全、免税商品(主要是化妆品)和行政审批类的投诉情况如何?2月1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住宅小区或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未公示或价格过高,夸大优惠内容诱导办理预付卡,食品变质、过期、有异物、三无产品、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均被投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根据2020年度公众诉求热点,发布销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咨询电动车上不了牌、租车押金未退、未退预付卡余额等办件50363件

据介绍,2020年全年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政府12345热线、全国12315平台渠道共接收公众诉求办件142929件,同比增长25.76%,已办结142169件,办结率99.47%。其中12345咨询类50363件,投诉类74427件,紧急类5493件,其他类(含建议类、反馈类等)2881件,共计133164件;12315投诉类6523件,举报类3242件,共计97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4.23万元。

其中,2020年共受理咨询类办件50363件,占公众诉求接收总数的35.24%。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个体户和企业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照设立、变更、注销等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年报停报时间及如何申报年报;冒用身份证以及列入异常名录如何处理;海南E登记办理业务出现问题如何处理;物业、电费、停车费收费标准;电动车质量、上不了牌;租车押金未退;未退预付卡余额;电梯补贴政策;疫情期间餐饮店开业时间;食品价格;各分局及监管所地址和电话号码;禁塑令实施后有关运输、购买以及禁塑范围等。

  价格、销售服务、食品安全、免税商品和行政审批类的投诉情况

商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共受理投诉类办件80950件,占公众诉求接收总数的56.64%。其中商品类30018件,占投诉总量的37.08%,服务类50932件,占投诉总量的62.92%。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我省离岛免税政策出台等情况影响,较受消费者关注的价格、销售服务、食品安全、免税商品(主要是化妆品)和行政审批类的投诉情况为:

一是价格类。共计17980件,占投诉总数的22.21%。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者未能严格执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和公示,各类费用收取标准和明细不详;转供电收费、水费价格过高;住宅小区或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未公示或价格过高,存在收费不合理、乱收费情况;销售商品实际收取的价格与标签不相符;日常消费购买的商品(如疫情期间口罩价格、节假日期间农贸市场菜、肉价格)或接受服务的价格过高等。

二是销售服务类。共计9521件,占投诉总数的11.76%。主要投诉问题集中在:在小程序第三方平台购买优惠券后,现场无法使用;商家举办宣传或销售活动,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办理会员卡、充值卡后,商家倒闭、店员未告知办卡附带等理由无法使用;夸大优惠内容诱导办理预付卡;不按约定履行办卡时的承诺、随意限制消费;未按时送货或提供商品等。

三是食品安全类。共计8717件,占投诉总数的10.77%。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变质、过期、有异物、三无产品、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餐饮环节:就餐时发现异物或食材不新鲜、有异味等;涉嫌无证经营、经营环境卫生差、食用后有不良反应、使用过期原材料加工食品等;

四是免税商品类。共计7998件,占投诉总数的9.89%。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购买产品后出现质量问题难退换;在免税店网站、APP下单购买后商品没有按时配送至机场,导致消费者离岛时无法取货;由于免税店备货不及时,承诺给已离岛的消费者邮寄商品,但迟迟未发货;退货退款不及时;额度回销不及时等。

五是行政审批类。共计受理4007件,占投诉总数的4.95%。主要投诉的问题集中在:办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使用E登记平台办理新注册、变更、注销等业务出现问题;冒用身份证注册公司;股权变更业务;企业刻章流程及领取;注册资本增减业务;超经营范围;列入异常名录不合理;企业迁入迁出所需材料等。

  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被举报

2020年共受理举报类办件3242件,占公众接收总量的2.27%。其中,商品类举报1992件,占举报总量的61.44%;服务类举报1250件,占举报总量的38.56%。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无证无照经营;实际经营的地址与注册的地址不符;在电子销售平台上对商品的描述存在绝对用语或引人误解的内容;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收费不合理、违规收费;用餐环境条件、卫生不符合要求等。

据悉,为了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使消费维权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2020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诉转案”42宗,涉案金额57.63425万元,罚没款102.51万元。

此外,2020年共受理其他类(含建议类、反馈类等)2881件,占公众诉求接收总数的2.02%。主要内容为:咨询了解办件进展及督促办理;市民来电撤销办件;市民来电表扬工作人员或辖区所。市民建议增设审批办热线电话及业务窗口;市民建议疫情期间实行以身份证限购口罩、药物等。

  如遇预付式消费商家突然结业且无法联系,涉及诈骗的,应及时报案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0年度公众诉求热点,发布销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销售服务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一是谨慎选择商家。消费前先确认经营主体资格,核对商家宣传资料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和注册地址是否一致。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如果是预存付卡式消费,尽可能选择备案发卡企业。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售商业预付卡的企业需在商务部门备案,并建立资金存管制度,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目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季度通过官网公示部分被投诉企业信息,可为消费者提供一定参考。

二是理性消费。年关将近,各类活动促销力度较大,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消费、按需消费、反对浪费。如果是预付式消费充值时更应谨慎,要按自身消费需求,理性选择充值金额,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手段所诱惑,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式(卡)充值,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自身所受损失也会相对减少。

三是注意索取并保留票据以及相关有效证明。各类消费活动后要索要票据,核对收取的价格与明码标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并注意发票或消费凭证上要加盖与经营机构名称一致的印章,妥善保管好发票或消费凭证。如果是预付式消费,每次消费后还要仔细核对所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卡内余额变动。有必要应当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对商家的承诺应要求写入合同。

四是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营情况异常时,要及时向12315、12345热线或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如果遇预付式消费商家突然结业且无法联系,涉及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诊治

随着春节假期临近及疫情防控要求,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采购食品时,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一是建议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对采购的肉类、水产品等预包装进口冷链食品,建议用浓度500mg/L含氯消毒剂对包装物表面进行消毒后再拆封,并及时对手部消毒,对盛装冷链食品的购物袋清洗后再使用。冰箱冷冻、冷藏室应定期清洗消毒。勿购买路边现宰杀的未经检验检疫禽畜肉类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防止误购过期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也要注意商家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要购买没有任何标识的散装食品;购买熟食品,熟食品购买后应尽快食用,切勿在常温下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烹调食品时,一定要做到食品成品和原料分开存放、盛装熟食品和生食品原料的容器分开使用、切熟肉和生肉的刀及案板分开使用。烹调好了的食品应尽快食用,最好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如果剩饭剩菜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食用前应进行再次加热,加热时中心温度需达到70℃以上。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消毒。

二是尽量减少聚餐活动,一旦外出就餐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采取预约就餐、隔桌隔位就餐、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堂食座位应达到安全的社交距离,选择食品安全状况较好的餐饮单位。

三是网上订餐要注意查看卖家的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勿长时间存放,谨慎网购凉菜、生食类等食品。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要求存放,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加工制作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使用前严格消毒。

四是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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