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1月29日,儋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加强家校联系,掌握学生情况
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下同)要发动班主任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掌握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情况,全面摸底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独自外出等情况,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台账,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
二、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网络考试
2021年儋州市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已经在“儋州课后”微信公众号发布,此次网络考试附有交通安全教育视频,请各学校积极发动学生观看视频并参加网络考试。参加方法:关注“儋州课后”微信公众号(见附件),即可弹出考试入口提示。请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每一所学校(含农村小学),每一名学生都参加。市教育局将定期通报各学校参加考试的情况,对组织考试不力的学校将通报批评。
三、扎实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教工作
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并排骑车、不戴安全帽、骑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特别是要告诫家长不得向孩子提供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警示家长和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法规,主动远离大货车、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危险车辆。通过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