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追查追缴陈吉镇等人犯罪团伙涉案财产,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对检举揭发的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据通告显示,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在海南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重拳出击,成功打掉了陈吉镇犯罪团伙,先后抓获陈吉镇、黄红平等25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打击犯罪,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号召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打消顾虑、划清界限,积极配合警方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检举揭发关于陈吉镇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同时,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持有本案相关财物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主动将涉案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二、凡持有本案嫌疑人名下所属产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主动携带借款借据、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说明。
三、凡转移、隐藏或使用涉案车辆的,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四、凡明知是本案嫌疑人的违法犯罪所得,且无偿接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本案嫌疑人的个人涉案财物的,必须主动将违法犯罪所得和涉案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五、上述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合同文书所指向的财产,是否属于涉案财物,由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认定,并依法执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组织或个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财物。对于不按要求上缴涉案财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对检举揭发的有功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现场受理地址: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33号)
联系方式:
林警官13976475222
韩警官1888928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