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东方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降低酒驾、醉驾事故的发生,东方公安交警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酒驾醉驾百日安全行动》的工作要求,在东方市辖区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市民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21年1月21日,东方公安交警集中曝光一批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取保候审、拒不到案人员。
2020年9月21日21时50分,符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城东派出所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方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为151.30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因符某取保候审期间未到案,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随后,东方公安交警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发挥多警联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2020年9月22日锁定犯罪嫌疑人符某的具体方位,次日18时许东方公安交警到琼海市嘉积镇将犯罪嫌疑人符某抓获归案。
2020年10月29日16时30分,张某琼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铁道路口所前路段,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方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为103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随后,东方公安交警对张某琼立案侦查,经过多次电话通知,张某琼始终未到案配合。2021年1月18日11时许,东方公安交警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发挥多警联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东方市八所镇墩头村新民北路4巷21号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琼抓获归案。次日,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琼刑事拘留。
2020年5月15日21时30分,犯罪嫌疑人韩某畴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第一小学前路段,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方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为198.56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随后,东方公安交警对韩某畴立案侦查,经过多次电话通知,韩某畴始终未到案配合。2021年1月13日23时许,东方公安交警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发挥多警联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东方市八所港中区宿舍解放西路65号蹲守将犯罪嫌疑人韩某畴抓获归案。次日,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韩某畴刑事拘留。
2020年1月20日20时55分,文某贵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东方市大田镇零公里前路段,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方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为217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因文某贵取保候审期间未到案,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随后,东方公安交警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发挥多警联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2020年12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文某贵抓获归案。
2020年4月19日23时28分,符某卓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东方市八所镇福民南路前路段,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方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为113.25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随后,东方公安交警对符某卓立案侦查,经过多次电话通知,符某卓始终未到案配合。2020年12月29日14时30分许,东方公安交警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发挥多警联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符某卓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2020年7月17日22时4分,胡某楼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东方市225国道242公里前路段,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方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为257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因胡某楼取保候审期间未到案,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随后,东方公安交警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发挥多警联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2021年1月6日14时30分许,在东方市大田镇抱板村胡亚楼的家中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楼抓捕归案。
2020年1月20日21时1分,邢某胜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东方市大田镇零公里前路段,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方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为216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因邢某胜取保候审期间未到案,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随后,东方公安交警充分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发挥多警联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2021年1月19日19时许,在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邢某胜的家中将犯罪嫌疑人邢某胜抓捕归案。次日,将犯罪嫌疑人邢某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