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微信等社交软件原本是方便大家交流沟通的工具,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把QQ、微信作为犯罪工具,通过发布招嫖信息进行诈骗。海南有4名男子就因为从事这一勾当栽了。
4名被告人均是海南儋州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赵某丙、赵某丁在海口市一房间内,利用QQ、微信等互联网社交软件发布虚假招嫖信息,如果有人上钩,就利用互联网社交软件添加被害人,虚构能够提供小姐有偿性服务,在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以支付服务费、定金、保证金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陆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299元。
事情败露后,公安民警于2020年4月20日,将4名被告人抓捕归案。
1月18日,记者了解到,该案经审理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赵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赵某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赵某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赵某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据悉,新型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在使用手机软件或者浏览网页信息时,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更勿向陌生人转账,以防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