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东方公安交警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东方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中,东方公安交警从城区各主要路口延伸至国省道、各乡村道路,通过固定设卡和流动巡逻的方式,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未年检、闯红灯、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好冬季交通安全保卫战,确保东方市冬季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和交通安全形势稳中有降。
同时,东方公安交警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过往的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并依托乡镇劝导站,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减少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发生,预防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打下坚实基础,从而保障东方市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东方公安交警提醒您:为全面排查整改摩托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吸取事故教训,请您对您的车辆状态进行自查,车辆逾期未审验的,购买交强险后,携带行驶证,6年内的车主可到车管所、解放西路邮政银行代办点、交管12123网上平台办理车辆年检;6年以外(含6年)的车主请到保隆检测站办理车辆年检。若驾驶逾期未检验摩托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200元,扣3分的处罚。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车辆就达到报废标准,请联系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福耀村路口福康路12号(联系电话:13907667896)办理注销。若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强制报废收缴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