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东方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弟(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原主任科员、八所镇政府驻剪半园村干部)等5人涉嫌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一案,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全市11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旁听案件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弟作为八所镇政府驻剪半园村干部,被告人赵某良、王某燕、杨某、杨某老作为八所镇剪半园村原村委会干部,在协助政府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相互勾结,共同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和侵占村集体资金,其中被告人王某弟、赵某良、王某燕、杨某等人共同贪污数额达7965794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杨某老等人共同贪污数额达2867521元,数额巨大;被告人赵某良、王某燕、杨某老等人职务侵占数额均为3520092元、被告人杨某等人职务侵占数额3297592元、王某弟等人职务侵占数额1569192元,均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名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庭审程序规范、秩序良好,该案将择期宣判。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自律,廉洁奉公,特别是要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此次公开庭审充分发挥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的警示作用,使庄严的法庭变成警示教育普法课堂,达到以案为鉴、以审促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