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经营不合格绿豆芽、黄豆芽,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被罚款3000元,白沙查苗市场韦英摊位被罚款1000元。此外,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曾因经营不合格的绿豆芽、黄豆芽被行政处罚过。
据介绍,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经营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0年9月25日)、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年9月25日),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白沙查苗市场韦英摊位经营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年09月26日),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执法人员调查,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在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雅钗市场一楼摊位经营,于2020年9月25日自产自销上述绿豆芽15kg、黄豆芽17.5kg,能提供该批绿豆芽、黄豆芽的原料绿豆、黄豆的供货商海口龙华梁贸杂粮商行相关资料。
白沙查苗市场韦英摊位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查苗市场187号摊位经营,于2020年9月19日自产自销上述黄豆芽15kg,能提供该批黄豆芽的原料黄豆的供货商儋州那大桂丰种子店相关资料。
商报记者注意到,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白沙查苗市场韦英摊位经营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鉴于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经营的绿豆芽、黄豆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于2018年10月12日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绿豆芽、黄豆芽被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白沙牙叉肇继豆芽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鉴于白沙查苗市场韦英摊位能提供上述黄豆芽原料供货商资质证件、进货票据并积极配合调查,决定给予白沙查苗市场韦英摊位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