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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办理养犬登记?如何办理?听听海口警方怎么说

时间:2021-02-11

今年1月1日,《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如何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成为不少海口市民关注的问题。对此,1月6日,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

  哪些人可办理养犬登记?

根据《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养犬人须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海口的合法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问题二

  办理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犬只近期正面、侧身彩色照片;养犬人身份证明;养犬人住所证明。其中,养犬人身份证明不再和之前一样,只能为身份证,其他的有效身份证明都能使用,包括军官证、护照等。

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申请办理饲养导盲犬等扶助犬登记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问题三

  去什么地方办理养犬登记?

材料准备齐全后,养犬人可携材料和爱犬前往海口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西门)办理,咨询电话0898-6857868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市民也可关注海口城警微信公众号“椰城犬管”,按要求提交养犬登记申请。

  问题四

  疑似烈性犬如何办理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海口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每户限养一只犬。所有涉嫌大型犬、烈性犬及其杂交犬的犬种,养犬人须携犬到海口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办证窗口进行犬种确认,如果犬只身高、体长超过标准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不能办理登记。

  问题五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如何处理?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及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养犬登记延续手续。海口市公安局城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对养犬实行分区域管理,划分为禁止养犬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各区域的范围正在规划界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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