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琼中一男子竟然在便利店内疯狂持刀挥舞,把便利店经营者及周边业主都吓得不轻。最终,该男子被辖区琼中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民警制服并强制传唤,被行政拘留8日。
根据琼中相关部门通报,1月3日22时许,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接到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琼中县城营根路新华书店处,有人持刀闹事。
接警后,琼中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民警与“路长制”巡控组民警先后到达现场,发现一名男子在一家便利店内,持水果刀挥舞拒绝离开,民警向其喊话,劝其放下手中的水果刀。起初,该男子不听劝阻,但在民警多次喊话并命令其放下手中的水果刀后,男子才放下所持水果刀,民警随即上前将其制服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该男子为谭某某,1月3日21时许,谭某某前往琼中县城营根路一便利店内,因醉酒无故捶打墙壁,随后又从店内拿起一把砍椰子的刀“亲吻”后放回原处。见状,店主林某某将砍椰子的刀拿走并藏好,待林某某大嫂符某某来到店内后,林某某离开。
随后(谭某某与符某某)交流中,谭某某触碰到了符某某的肩膀,符某某的两名男同学遂拉扯谭某某并劝其离开,谭某某挥舞不锈钢茶壶阻挠,拒不离开,之后,符某某等人走出店外并报警。而此时,谭某某则又拿起店内的一把水果刀,即出现报警时的一幕。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琼中公安局对该醉酒闹事的谭某某做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