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确保有石家庄旅居史人员全部找到、不漏一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1月6日,海口市龙华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有关事项公告:
一、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有自2020年12月10日(含)至本公告发布日之间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特别是藁城区旅居史的人员,即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到海口龙华区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返琼的本区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请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区指挥部申报,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石家庄市时间等,申报截止日期为今天(2021年1月6日)22点整。也请本公告发布日之后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在获知公告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区指挥部申报。区指挥部在接到申报后将派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
二、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公告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三、希望广大群众如有发现疑似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社区(村)报告,或直接拨打区指挥部热线或12345热线报告。
申报电话:0898-68954321
申报邮箱:lhqfkz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