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4日发布的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显示,万宁万城日夜香奇味酸粉店、万宁万城梁氏抱罗粉店销售的米粉不合格。1月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万宁万城日夜香奇味酸粉店、万宁万城梁氏抱罗粉店销售的米粉供货商均为万宁万城昌茂米粉店,万宁万城昌茂米粉店被罚款1万元。
据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万宁万城日夜香奇味酸粉店销售的米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米粉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4日,供货商为万宁万城昌茂米粉店。
万宁万城梁氏抱罗粉店销售的米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米粉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4日,供货商为万宁万城昌茂米粉店。
1月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万宁万城昌茂米粉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米粉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查明违法事实,依据《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合议、审批,决定对万宁万城昌茂米粉店作出顶格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