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狠抓源头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东方公安交警现将2020年9月至12月全市重点运输企业建立“红黑榜”通报曝光。
2020年9月至12月车辆零违法、零事故的“红榜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对违法隐患突出的“黑榜企业”进行曝光。
红榜:零违法、零事故运输企业
对东方市零违法、零事故的运输企业点赞,他们管理措施到位,制度规范,交通安全意识强!希望这些企业负责人继续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更好更安全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1.海南省海口金轮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
2.海南省海口市秀英旅游开发总公司东方分公司
3.海南省际运输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
重点通报
3家企业因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占比较高,列入全市重点运输企业“黑榜”,予以通报批评。
1.海南省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因琼D64052、琼D64411、琼D64416等车辆存在交通事故;琼D63516、琼D64456、琼D64508等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2.海南省东方市广祥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琼D64423、琼D02922D等车辆存在交通事故;琼D64325、琼D64420、琼D64423等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3.海南省东方市客运汽车有限公司,因琼D63985、琼D64251、琼D64265、琼D64279、琼D64298等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