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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乐东一超市被罚

时间:2021-02-28

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2月25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二)显示,乐东尖峰万果百货超市、乐东王某慧分别被处罚,罚没款共计11500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乐东尖峰万果百货超市因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1月11日被没收2.58斤塑料购物袋、罚款2000元。乐东王某慧因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1月26日被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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