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18时30分,海口市秀英区美华路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监控显示,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骑乘的电动车在道路上逆行。
事故发生后,两辆电动车两名驾驶人都摔倒在地。令人意外的是,逆行电动车驾驶人起来后发现自己没什么大碍,扶起车子就离开了现场,置躺在地上的那名伤者于不顾。
据秀英交警了解,伤者谢某某,是一名1995年生的小伙子,这次受伤造成他的脸颊骨骨折,同时面部多处擦伤,目前住院治疗已经花了数万元。
伤者脸颊骨骨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一旦发生事故,一定要率先报警依法处理,积极救治伤者,切莫心存侥幸,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最后的结果,只能加重自己的责任。
办案交警表示,希望逃逸者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英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也希望更多的目击市民提供线索。
联系人:陈志平警官1330768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