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睡一觉就没事了吧?”很多驾驶员心里这样认为。殊不知,“隔夜酒”烈性不减,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驾驶员这种状态开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3月3日上午,三亚交警就查获了一起“隔夜酒驾”的违法案件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3月3日10时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铁骑队员在225国道新桥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川S3***8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驶来,车辆行驶轨迹飘忽不定,交警铁骑队员遂上前拦截,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交警铁骑队员发现该车辆驾驶人康某明(男,48岁)身上有一股酒气,立刻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康某明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康某明告诉交警铁骑队员:自己是昨天晚上喝的酒,今天并没有喝,已经休息了一晚上,没想到还是酒驾。因喝酒后睡得较晚,精神状态不佳,遇到交警查车心里恐惧,导致控制车辆不稳。
听完康某明的叙述,现场交警铁骑队员对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详细地向其讲解造成“隔夜酒驾”的原因及严重危害性,并劝其以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经过教育,康某明意识到“隔夜酒驾”的危害,向交警铁骑队员保证以后会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康某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三亚交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主要取决于酒精摄入量及个人体质差异,个人代谢速度不同,酒精挥发的时间也是因人而异的。所以,不要觉得喝完酒休息一会就可以正常开车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过量饮酒后一定要充分休息,切勿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