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起行政处罚案件。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注意到,8家企业被罚款上万,涉及多个椰子加工项目,其中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文昌东郊雄丰榨油厂、文昌东郊椰盛椰子食品厂、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这4企业被罚款高达20万元。
商报记者了解到,被罚款上万元的8家企业分别是文昌翁田中心海鲜广场、文昌东郊豹山椰子加工厂、文昌椰之秀食品有限公司、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文昌东郊雄丰榨油厂、文昌东郊椰盛椰子食品厂、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文昌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处罚的原因分别是未办理环评手续、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项目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并投入使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便投入生产、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
据商报记者统计,2020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翁田镇湖心港中心海鲜广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正常营业,未办理环评手续。3月4日,文昌翁田中心海鲜广场被罚款25600元。
2020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郊镇豹山十一队的文昌东郊豹山椰子加工厂进行调查,发现文昌东郊豹山椰子加工厂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的行为。3月10日,文昌东郊豹山椰子加工厂被罚款148500元。
同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郊镇文坡村38号的文昌椰之秀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文昌椰之秀食品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月10日,文昌椰之秀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0元。
2020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郊镇中山村农场坡的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椰子加工厂项目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的椰蓉、椰奶两条生产线项目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行为。3月10日,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04800元。
同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郊镇椰林村委会田头坡的文昌东郊雄丰榨油厂进行调查,发现文昌东郊雄丰榨油厂椰子榨油厂项目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3月10日,文昌东郊雄丰榨油厂被罚款200000元。
2020年11月4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郊镇豹山村委会良山陈村七队的文昌东郊椰盛椰子食品厂进行调查,发现文昌东郊椰盛椰子食品厂椰子加工厂项目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3月10日,文昌东郊椰盛椰子食品厂被罚款240300元。
2020年11月5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郊镇椰林村委会文龙五队的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进行调查,发现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椰子加工厂项目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未经重新报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3月10日,文昌东郊明龍椰子制品厂被罚款245700元。
1月14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乌鸡塘上村西侧的文昌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文昌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3月8日,文昌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