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发布一份起诉书,洋浦一酒店经理祖某樑以保健为名,组织10余名失足女提供卖淫服务。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15日的一年多时间内,营业收入高达140余万元。近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对其提起诉讼。
据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祖某樑系洋浦经济开发区某酒店经理。2018年期间,祖某樑利用该酒店4楼11间客房以保健为名提供卖淫服务,并聘用1名人员担任“保健部”领班,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2018年11月,在此从事卖淫活动的赵某某(已起诉)主动找到祖某樑要求担任“保健部”领班一职,祖某樑予以同意。按照祖某樑的安排,赵某某对该“保健部”从事卖淫活动的妇女进行招聘、考勤、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同时负责接待嫖客、前台收银、记账、协助祖某樑发放工资等事宜。
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15日案发,祖某樑和赵某某先后累计聘用王某某等10余名妇女进行卖淫活动,营业收入共计人民币140余万元,祖某樑从中获利人民币300000元,赵某某从中获利人民币90500元。
鉴于此,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祖某樑及同伙组织人员进行卖淫活动,卖淫人员累计达10人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