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构成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近日,文昌文城九州医疗诊所被罚款1.2万元。
经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63号的文昌文城九州医疗诊所,在其经营场所大门、LED屏、二楼走廊墙面发布的广告内容与文昌市卫健委审批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并不一致。
商报记者注意到,文昌文城九州医疗诊所构成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3月25日被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