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布《郑高、陈剑等4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郑高、郑有群、陈柳、郑养、郑义、郑隆、郑旺、符德雷、陈剑、林海军、谢宏缅、郑有俊、符师、郑庆军、陈籍、郑炼、郑健、苏庆美、郑长春、黄蕊、陈传、郑飞、陈奋、林奋、符方超、陈宏凯、陈奕布、陈源成、符海、林虎、郑伦、林道利、林斌、黄伟、符传立、黄奋、符任、郑祝、郑有发、林剑、郑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一案,已由文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依法认定:以郑高为首的犯罪集团长期在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聚众斗殴、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由于此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经文昌市检察院努力,仍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定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无法直接送达告知书。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可与该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该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518号文昌市人民检察院“8·19”专案组,联系人:崔林虎检察官(联系电话:0898-6333190)。